安全生产“三同时”、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

发布时间:2016-10-25来源:辽宁总队
“三同时”的原则

新改建、扩建工程,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

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

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;

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;

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;

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。

这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根本要求,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都体现了这一原则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,既要及时、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,明确事故责任,使责任人受到追究;又要总结经验教训,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,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
版权所有: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  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

电话:024-23848552  辽ICP备19009775号-1 邮编:110004 技术支持:沈阳网站建设-聚艺科技

网站数据概况 - 今日访问人数 今日访问量 本月访问量 总访问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