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将至,为持续涵养清风正气,筑牢廉洁防线,特向辽宁总队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提醒:
1.严守纪律红线:
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消费卡等财物;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、旅游安排。
2.杜绝奢靡浪费:
自觉抵制铺张浪费、攀比炫富等不良风气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,不参与赌博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,树立文明节俭新风。
3.规范公务行为:
严格遵守公车使用、公务接待、公务差旅等规定,不公车私用、不公款私请,不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。
4.弘扬文明新风:
倡导绿色祭扫、文明祭扫,以鲜花祭扫、网络祭扫、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烈、祭奠先人,自觉抵制低俗陋习。
5.强化家风建设:
管好家人、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,带头弘扬优良家风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做到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。
清明寄哀思,清风润初心。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,以清廉之风守护清明之节。
辽宁总队纪委
202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