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总队召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

发布时间:2016-10-26来源:党群工作部:关晟


  4月3日,在总队六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。总队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中层干部及助理,安委会成员,以及各单位安全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党委书记卢杰主持。
  
  会上,副总队长胡长海宣读了《关于调整辽宁总队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的通知》,对原安委会人员进行了补充调整。
  
  副总队长吴志坚报告了辽宁总队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,全面总结2014年度总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,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部署。
  
  总队长吴岩就总队安全生产工作发表讲话,肯定了总队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成绩,指出由于总队上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,几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保持平稳,为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证。同时分析了总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并就此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要加强安全教育,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;二是要注重工作实践,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,做到“抓早,抓小,抓少”,从细节入手,常抓不懈;三是安全责任划分到位,不留死角;四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抓好制度落实;五是注重隐患排查,做到整改到位。吴总强调,希望通过努力,使总队能够延续2014年安全生产平稳的形势,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不受损失,确保2015年辽宁总队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,实现总队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。
  
  卢书记最后总结说,安全生产工作是一切经营生产活动的基础,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吴总的要求,坚决克服麻痹、松懈和侥幸心理,以更加负责的态度、更加有效的措施、更加扎实的工作,确保总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为总队的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。
会议的最后颁发了2014年度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奖。总队长吴岩与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。


 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讲话


 

党委书记卢杰主持会议


 

副总队长胡长海宣读《关于调整辽宁总队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的通知》


 

副总队长吴志坚报告辽宁总队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锦州勘查院院长刘天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岩土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工勘院院长孙晓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矿产院院长刘永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测绘院院长刘文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鲍世儒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资产管理部部长王鹏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测试所主任韩合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
 

总队长吴岩与矿业公司副经理苗席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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